2023年4月,香港交易所發布諮詢文件,就優化環境、社會及管治框架下的氣候相關信息披露向市場徵詢意見,目的是增強其在ESG框架下對氣候相關披露要求。該文件已參考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新發布的《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》(IFRS)氣候相關披露部分(IFRS S2)。香港交易所表示,在修訂《上市規則》ESG報告框架時,將會納入考量IFRS S2等國際準則。
既有提及過氣候財務披露工作小組(TCFD)框架,現在又出現IFRS可持續性框架。本文將先介紹IFRS可持續報告框架,其次探討框架包含的內容及重點,以便投資者及企業了解其要點。
IFRS可持續報告框架概覽
國際可持續性標準委員會(ISSB)於2023年6月發布IFRS可持續性框架,自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。框架包含兩個準則: IFRS S1《可持續性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一般規定》、IFRS S2《氣候相關披露》。
IFRS S1規定的重點內容
IFRS S1納入了目前多個報告框架及準則的要求,包括:
- 氣候財務披露工作小組(TCFD)提出的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建議。
- 可持續性會計準則委員會(SASB)提供的行業特定指標和指導。
- 氣候揭露標準委員會(CDSB)用於報告環境信息及自然財富的框架。
IFRS S1的報告原則
IFRS S1匯總了上述框架,但具體披露內容為何?如何遵守IFRS S1需要注意哪些事項?以下釐清IFRS S1的要求:
IFRS S1的目的是確保披露信息的相關性和準確性。遵循IFRS S1時,報告必須符合公正陳述、重要性、報告個體和資訊關聯性等基本要求:
- 公正陳述:以公正、客觀、真實及完整方式呈現機構狀況。
- 重要性:考慮信息重要性對使用者的影響。
- 報告個體:報告包含母公司及合併報表內子公司。
- 資訊關聯性:令使用者理解信息內容及與可持續性財務披露間的聯繫。
IFRS S1對風險和機遇的披露要求
IFRS S1進一步要求披露與可持續發展相關的風險和機遇。內容覆蓋各利益相關方以及社會、經濟和環境層面可能受到的影響。這有助於評估機構在短期和中長期的前景影響。
值得留意的是,IFRS S1參照TCFD提出的四個框架要求機構在管治、策略、風險評估和目標指標四個層面提供資料。例如,風險管理部分需要述明識別和監察可持續發展風險的流程。
此外,IFRS S1亦參考了SASB指標和CDSB等其他框架,提供指引。報告必須與財務報表同期發布,並清晰說明遵循情況和處理錯誤的方法。
總括而言,IFRS S1旨在建立一致的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標準,以協助投資者了解機構在可持續發展議題上的管理和風險。企業在遵循IFRS S1時,必須清楚掌握重點要求,以提升報告的透明度和可比性。透過貫徹落實IFRS S1,各企業和投資者將能共同促進可持續發展議題的管理與監察。